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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拟对大唐连州星子镇40MW农光互补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07 16:35:33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大唐连州星子镇40MW农光互补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66016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大唐连州星子镇40MW农光互补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广东清远连州市星子镇境内

建设单位

大唐(连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为40MW,本工程装机容量为40.18MWac(直流侧55.2762MWp),采用“并网供电方式”,采用535Wp的光伏组件,每36块组件成为一串,竖向排列,共计17个方阵,每台逆变器接14串光伏串,采用组串式方案。项目总投资240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

环评机构

博思百睿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区泼洒抑尘。
2.对设备经隔声、减振降噪、植被阻隔和距离衰减等处理。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转运;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部分交由回收单位回用,不可回收的交由相关单位外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报废光伏组件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变压器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桩基础拆除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场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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